香港投资移民3月1日起正式开放申请
时间:2024-03-04 15:27:09 作者 :博乐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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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2月29日表示,新一份财政预算案政策措施涵盖范围广泛,当中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于3月1日起接受申请。
申请人可协同受养人来港,包括配偶、同性/异性伴侣、18岁以下未婚受养子女;
注: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前两年内所有时间,绝 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没有不良记录并符合一般入境和保安所需的规定。至于资金来源证明,官方发言人的回答是只要是通过合法途径汇入香港的就可以。
投资者需要把不少于港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投资于股票、债券、存款证等金融资产和科创类投资组合两部分。其中金融资产占2,700万,科创类投资组合占300万。具体要求如下:
债券:以港元为单位,包括由以下机构发行或全面保 证的定息或浮息工具和可换股债券—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外汇基金、以及其他指明的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全资或局部拥有的法团、机构或团体,或上文项所指的公司。
存款证:由《银行业条例》订明的认可机构发行的港元存款证。存款证在购买时须距离到期日不少于12个月(购买日期须在入境处原则上批准投资者参与计划之后)。
后偿债项:以港元为单位,由认可机构按《银行业(资本)规则》(第 155L 章)(《银行业条例》附属法例)附表4B及4C的规定发行。
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入境处将于网页公布并定时更新本计划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名单的资料。
有限合伙基金:此部分与非住宅房地产均为本次新扩增的投资项。
创新及科技项目:将300万港元投资于“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主要为创新及科技等有利于香港发展的重点行业相关项目。
注:1)主申请人可携受养人一通申请,包括配偶、同性/异性伴侣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2)主申请人/投资者必须在持有相关牌照的金融中介机构中开立指定账户,以用作买卖金融资产。一般而言,金融中介机构必须是《银行业条例》订明的认可机构、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以进行第 1、4或9类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