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哪些条件赴美非移民签证可免除面签流程?
时间:2023-01-18 11:23:06 作者 :博乐博乐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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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底美国国务院宣布,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考虑到新冠疫情的实际情况,美国将免除部分已获得移民局批准的、或曾获得其他类别签证的临时性非移民签证申请人的面谈要求,受影响的签证类别包括H-1、H-3、H-4、L、O、P和Q类签证以及符合特定条件的临时工人。
这条政策本应在2022年12月31日失效,但考虑到上述内容提到的美国还是有不少驻外使领馆的常规签证业务并未恢复到疫情前水平,为了缩短签证等待时间,美国国务院宣布将这条政策继续延期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这就意味着: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美国将继续免除部分已获得移民局批准的、或曾获得其他类别签证的临时性非移民签证申请人的面谈要求,受影响的签证类别包括H-1、H-2、H-3、H-4、L、O、P和Q类签证、和符合特定条件的临时工人、以及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签证。
只要曾经有过H-1B、H-4、L类及O类等类别的有效签证,且从来没有被拒签过,也没有不合格或潜在的不合格问题的申请人,可在政策有效期内向美国驻海外使馆申领签证,可免除面谈流程;
或者首 次申请H-1B、H-4、L类及O等类别签证,已经获得移民局获批通知的且被列在美国签证豁免国家VWP名单上的国家或地区公民,也没有任何不合格问题,即符合免除签证面谈的豁免条件;
或者之前有过有效的美国签证,无论何种类型签证,再次需要通过H-1B、H-4、L类及O等类别签证入境的申请人,只要没有过拒签经历或有不合格问题,也符合免除签证面谈的豁免条件;
或者受影响的非移民类签证,在原签证过期48个月内续签同一类别签证,也可免除面签程序。
对于大多数中国申请人来说,只要曾经获得过有效的H-1、H-4、L类或O类等签证,且没有拒签历史,或之前的拒签问题已经解决,再次申请H-1、H-4、L类或O类等签证无需面签;或者从来没有申请过H-1、H-4、L类或O类等签证,但之前有过有效的F-1、B-2之类的任何有效签证,且没有拒签历史,或之前的拒签问题已经解决,也符合豁免条件。
政策中提到的美国签证豁免国家VWP名单中并不包括中国,下图中列出的是美国签证豁免国家VMP的完整列表:
之前赴美签证申请有一个“非移民类签证失效不超过12个月的申请人可以免面谈续签政策”,受疫情影响这个政策曾经中断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2021年11月初美国驻华大使馆正式宣布:临时放宽过期签证申请免面谈续签的时间限制,持有效美国签证或签证失效不超过48个月的申请人,可能符合免面谈代传递资格以进行续签,该政策原本计划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
后来美国国务院两次对这个政策进行延期:当前只要持有效美国签证或签证失效不超过48个月的申请人,就可能符合免面谈代传递资格以进行续签,直到官方专门通知再次更改政策。
符合标准的免面签申请人,无需前往使领事馆进行面谈。但免面签并不能保 证签证一定会被批准,在某些情况下,使领事馆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进行面谈。
14岁以下和80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并且最近一次美国签证申请没有被拒签,可通过免面谈服务申请签证;
如果是续签上一个美国签证,签证仍然有效,或失效不超过48个月;
之前获得赴美签证时的年龄必须在14岁(含)以上,且必须采集过指纹;
F-1类签证申请人:必须在上一个签证注明的同一所美国学校或机构,在同一学位水平继续学习同一个项目。如果上一个签证注明的学校或机构与新的I-20表格上的不一致,那么就需要亲自前往使领馆面谈。
J-1类签证申请人:必须在上一个签证注明的同一所机构继续参加同一个交流项目。如果上一个签证注明的机构与新的DS-2019表格上的不一致,那么就需要亲自前往使领馆面谈。
H-1B类签证申请人:必须受雇于上一个签证注明的同一雇主。如果上一个签证注明的雇主与新的I-797表格上的不一致,那么就需要亲自前往使领馆面谈。
具体申请方法、所需材料、流程,大家可以前往美国驻华使馆官网详细查询:bit.ly/2ZUvJ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