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无排期,一人申请全家移民
时间:2022-10-26 10:00:03 作者 :博乐博乐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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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国职业类移民五大类别中的第 一优先类别,也是第 一顺位移民项目,是近年来国内杰出人才申请美国绿卡的主要方式。
申请人需要具有卓 越专业能力,在其专业领域中的少数顶 尖人物之一。美国移民局豁免他提交劳工证申请,不需要雇主,不受行业、英文水平、语言、年龄和学历的限制,各行各业皆可申请,直接申请移民,全家一步 到位快速获得永久绿卡。
在第二类优先(除NIW)申请和第三类优先要经过劳动认证计划。第 一步向劳工部(DOL)申请劳工证。一旦获得批准,然后进入第二步,提出I-140申请。
一旦绿卡名额优先日排到之后,然后到第三步,提出I-485申请。相比之下,EB-1A不需要劳工证,并直接提出I-140申请。这不仅简化了应申请环节,并缩短申请时间,降低了申请费用,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移民申请的不确定性。
目前,对于在中国内地出生的申请人来说,只有三个优先类别中的第 一优先类别(EB-1)名额比较充足。第二类和第三类优先事项都需要等候。
虽然职业移民申请人仍可在无配额的情况下提交I-140申请,但在I-140申请获批后,他们必须等候有配额之后才可提交I-485申请。在这种情况下,EB-1A将有突出的优势。因为EB-1A目前有名额,申请人可以提交I-140的同时递交I-485申请。一旦I-485被批准,绿卡申请过程就可以画出一个完 美的结局。因此,选择EB-1A可以显著缩短申请时间。
相比第 一类优先中的另外两种选择,不限制雇主是EB-1A的另一优点。申请人在递交EB-1A申请前后和申请被批准前后,你可以随时更换雇主。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可以提出EB-1A申请时,甚至不需要在美国有工作。
相关法律要求EB-1A申请人在绿卡批准后继续在该领域工作,但在申请时不要求EB-1A申请人在该领域工作。因此,法律只要求EB-1A申请者在申请时证明其“打算”继续在这一领域工作。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必须至少提供上述十项证据中的三项,以证明其已达到该领域的最 高水平。在EB-1A程序审理中,移民局更多地关注在每个条件下提供的证据的强度,而不是申请人是否至少满足了三个条件。
EB-1A项目不易其他项目产生冲突。有不少客户就是在等待其他项目漫长排期的时候,选择办理EB-1A杰出人才移民。
EB-1A不仅排期短面试快,在排期表上跳动的幅度最 大。另外,就算申请EB-1A没有成功,也不会影响您已经递交的项目和未来打算递交的项目。倘若您比较着急获得美国护照的,思考过符合相关条件,可以考虑EB-1A杰出人才移民。
有很多并未了解EB-1A的客户会被其前期较为夸张的宣传所吓到,但其实EB-1A的的门槛并没有高到要诺奖得主的程度。对于大部分的客户来说,只要满足下面十项中的三项即可以放心递交。虽然说十项标准里,有说过要求国际大奖的单独在外的,大多数申请者需要的是十项中的任意三项,
如下:奖项、协会成员、媒体报道、评委、原创性贡献、学术文章、艺术展览、组织机构的领导或者重要成员、高薪资、商业成就。
1.在业内获得过国家 级别或国际性奖项
2. 因个人杰出资质而成为专业协会会员
3.被专业或主流媒体报道
4.评审同行的作品
5.在业内做出重大原创贡献
6.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7.举办个人作品展览、展示
8.在知名机构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9.获得远超同行的高薪
10.在艺术相关活动中获得商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