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部"大赦"新法案:这些人直接拿国籍!
时间:2024-05-24 15:57:09 作者 :博乐移民
浏览量:206

5月23日,加拿大移民部长马克·米勒(Marc Miller)提出了全新的“加拿大血统法案”,即Bill C-71。该法案将公民身份扩大到在国外出生的加拿大人又在国外所生育或者领养的儿童。
根据加拿大的《公民法》,符合条件的加拿大人在国外生育的子女落地时就自动获得了加拿大公民身份。但是2009年,当权的联邦保守党政府对此进行了修改,规定那些在国外出生的加拿大籍父母,他们的孩子如果也在国外出生(即”海外二代子女“)则无法直接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需要其加籍父母通过“团聚移民”项目担保他们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继而再申请公民身份——也就是所谓的“第 一代限制”。
2023年12月19日,安大略省高等法院作出裁决,对在国外出生的加拿大人的“第 一代限制”违反宪法——因为这条规定将加拿大人分为了两类(一类是出生在加拿大,一类是出生在国外的),授权政府在2024年6月19日之前修改该法案。
移民部长马克·米勒于2024年1月表示,他们不会对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
接着,由于对旨在做同样事情的S-245法案的缓慢进展感到不满,移民部制定了一项新法律作为对法院裁决的回应,即新提出的C-71。
•允许那些在国外出生且其加拿大国籍父母也是在国外出生的人,自动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同时还允许由在海外出生的加拿大国籍父母在与加拿大有密切联系的前提下收养的儿童直接获得公民身份。
密切联系是指在国外出生的加拿大国籍父母生育或收养同样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孩子前,满足过往加拿大居住时间累计满1,095天。

A是加拿大公民,B是A在加拿大境外生的孩子,那么B自动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出生在境外的B又在加拿大境外生了C,按照原来的“第一代限制”,C不能自动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而《公民法》修正后,C也能自动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同时,出生在加拿大境外的B还在加拿大境外收养了D,按照修正后的《公民法》,D也能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不过,C、D这两种公民得到承认的前提是满足“密切联系”。
另外,C-71法案还将恢复“丢失的加拿大人”(Lost Canadians)的公民身份,这些人由于以前的公民法而失去或从未获得公民身份。
加拿大政府在1977年、2009年、2015年都对《公民法》进行过修订,而这些修订更改,却导致数千名在国外出生的人的加拿大公民身份被剥夺。这些因修订法案而无法获得公民身份的人被称为“丢失的加拿大人”。
“现行法案将公民身份限制在第一代加拿大人,排除了一些与加拿大有真正联系的人。这对家庭产生了不可接受的后果,并影响了人们的生活选择,例如人们可以选择在哪里生活、工作、学习,甚至在哪里生儿育女。”
“新的变化旨在提高包容性并保护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价值。”
一旦该法案在议会获得通过,移民部将尽快实施这些变更,并在网站上为符合条件的个人提供更多后续信息。
虽然移民部对《公民法》的修订有其合理性,但是有人却认为,这样的条款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从而领养一堆孩子变成“加拿大人”。不过这就不是我们该操心的事情啦!
相信最近密切关注加拿大移民信息的朋友都有深切的感受到——2024年加拿大移民一直在“收紧”:从联邦到各省,从商业移民到技术移民,从留学生到工签持有人,无一不是。
坦白讲,在加拿大政府“大开国 门”八九年、引进了几百万临时居民、国内住房以及医疗等基础服务设施都不堪压力的情况下,移民政策收紧是大势所趋,也是顺应民意的。
所以移民政策不等人,奉劝各位申请人抓紧行动起来!如果您对加拿大移民感兴趣,但又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可以扫描图中二维码添加好友免 费联系我们!